jacky750512 2007-12-3 15:48
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发展趋势
饮用水的安全性对人体健康至关重要。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微量分析和生物检测技术的进步,以及流行病学数据的统计积累,人们对水中微生物的致病风险和致癌有机物、无机物对健康的危害,熟悉不断深化,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各国相关机构纷纷修改原有的或制订新的水质标准。了解和把握国际水质的现状与趋势,对于我们重新审阅和修订已沿用多年的现行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满足新形势下我国城乡居民对饮水水质新的需求,加强对人体健康的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b]1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现状[/b]
目前,全世界具有国际权威性、代表性的饮用水水质标准有三部:世界卫生组织(WHO)的《饮用水水质准则》、欧盟(EC)的《饮用水水质指令》以及美国环保局(USEPA)的《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其它国家或地区的饮用水标准大都以这三种标准为基础或重要参考,来制订本国国家标准。如东南亚的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香港,以及南美的巴西、阿根廷,还有南非、匈牙利和捷克等国家都是采用 WHO的饮用水标准;欧洲的法国、德国、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苏格兰)等欧盟成员国和澳门则均以EC指令为指导;而其它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加拿大、俄罗斯、日本同时参考WHO、EC、USEPA标准;我国和我国的台湾省则有自行的饮用水标准。
[b]1.1 三部重要的水质标准[/b]
世界卫生组织制订的《饮用水水质准则》作为世界性的权威水质标准,是各国制订水质标准的重要参考,并随着全球经济的迅猛增长和人类对健康的日益重视而不断发展。考虑到全球多个国家地方社会习俗、经济、文化、环境的差异,因而水质指标较完整,但指标值并非是严格的限定标准,各国可根据本国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在 1993年到1997年期间,WHO分三卷出版了《饮用水水质准则》第二版,其中包括:第一卷,建议书(1993);第二卷,健康标准及其它相关信息(1996);第三卷,公共供水的监控(1997)。最近WHO在《准则》中增加了"微囊藻毒素"指标,表明对蓝藻产生的藻毒素的健康影响给予高度重视。
欧共体(欧盟前身)理事会在1980年对各成员国提出《饮用水水质指令》(80/778/EC),指标比较完整,要求也比较高。该指令成为欧洲各国制订本国水质标准的主要框架。1991年底,欧盟成员国供水协会对《饮用水水质指令》80/778/EC实施以来的情况作了总结,认为尽管该指令对10年来欧洲饮用水水质的改善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缺点:未能提供合适的法律架构以应对原水水质的变化,以及生产、输送饮用水所碰到技术困难;此外,该指令在1975年开始起草,其中的指导思想和水质参数在当时的情况下是适宜的,但没有将近年来水行业的科技进步纳入其中。由此,1995 年,欧盟对80/778/EEC进行了修正,1998年11月通过了新指令98/83/EC。指标参数由66项减少至48项(瓶装水为50项)。新指令更加强调指标值的科学性,与WHO指导标准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