啦啦苦瓜 2007-9-24 09:03
政策解读:让环境从“无价”变“有价”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上游排污,下游遭殃”,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如何让破坏环境者埋单,保护环境者不再“吃亏”,国家环保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我国将建立重点领域生态补偿标准体系,探索多样化的生态补偿模式,为全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奠基。 范围——
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流域水环境保护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这次的试点工作将重点放置在四个领域: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流域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生态补偿。
对于每个领域的试点工作,国家环保总局已经提出了明确的目标,比如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要理顺和拓宽自然保护区投入渠道,提高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平;引导保护区及周边社区居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降低周边社区对自然保护区的压力;全面评价周边地区各类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或功能区划调整、范围调整带来的生态帅,研究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