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废
水和医疗
垃圾监管力度的紧急
通知
2003-4-2915:18:14点击量:[560]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医疗
废水和医疗垃圾监管力度的紧急通知
环发[2003]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环境保护局(厅): 为了坚决防止非典型性肺炎疫病的扩散和传播,必须采取果断
措施,进一步加强\&
quot;非典\&
quot;时期医疗废水和医疗垃圾的监管工作,防止二次
污染,切断传播途经。现通知如下: 一、各级
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各
医院医疗废水和医疗垃圾处理
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力度,确保正常运转和无害化处置。特别是\"非典\"专诊
医院排放的医疗废水、医疗
废物的处理处置情况要跟踪监管。 二、加大对
医院医疗废水和医疗垃圾处理
设施排放的监测力度,加密监测频次。严禁未经处理的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废水和医疗垃圾排放。 三、建立污染报告
制度,对\"非典\"期间出现的医疗环境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
政府解决,并报上级环保部门。
各级环保部门要本着对人民
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克服困难,勤奋工作,确保本辖区\"非典\"疫情防范期间的环境安全。同时,要加大对重点
企业、敏感区域、
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力度,控制扬尘污染,保护好
饮用水源,防范重大污染事件。 特此通知。 抄送:解放军
环境保护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国家环保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