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通过开展
政府间持续稳定的
合作,并在
企业界和其他各界的参与下,帮助满足
中国在
能源方面的需要,同时,努力保护本地、区域和
全球的
环境。
目标 ·为实现本地、区域和多边
环境目标做出贡献。这些
目标包括改善公共
健康和应付
气候变化。 ·在能源和环境领域加强双边合作,其中可包括
科学、
技术、商务及其他方面。 ·在今后五年内,将
清洁能源领域内的贸易、
投资和适用
技术的转让推进到更高
水平。 领域 ·城市
空气质量:政府间在与能源相关的空气
污染问题领域开展的合作包括:城市空气质量监测、
排放标准的
实施、住房有关的问题(建材、家庭取暖和烹调)、减少铅等与空气
污染有关
物质。同时,促进企业界参与天然气基础
设施开发、
煤炭气化、
生产和使用高能效车辆、排放监测
设备、改进
汽车燃料等。 ·农村
电气化和能源:制订具体
规划,通过政府、企业和其他各界间多种形式的合作,使用联网和非联网的可再生能源、小型和微型水电、天然气发电
系统,把清洁能源
系统推广到中国农村地区。 ·清洁能源和能源效率:制订具体
规划,通过政府、企业和其他各界间多种形式的合作,促进中美在以下领域的合作:(1)清洁能源领域,如煤炭液化、煤炭气化联合循环、循环流化床、天然气和煤层气开发、
石油开发、风能和
太阳能等;(2)能源效率领域,如电机系统、热电联产、
工业过程控制、照明、区域供热、变压器和
建筑等。政府将对这些合作提供便利和支持。 ·根据一九八五年双边
协定,本倡议也将涉及和平利用核能的合作。
原则 ·为了可持续地满足能源需求并保护环境,中国将积极支持开展有关领域内的
国际合作,并在公开、公平、互惠互利的
原则下,欢迎对中国的
国际投资及开展各种形式的
经济技术合作。中国将继续进行能源政策、
管理体制和能源价格方面的改革,以便进一步改善能源与环境
项目的贸易和投资环境。 ·
美国经济能够提供在成本上有竞争力且高度有益于环境的能源技术。根据本倡议书,
美国政府将寻求某些方式,帮助促使私营部门参与中国能源领域的
发展。
美国政府可以考虑的步骤包括对
美国贸易开发署等计划进行适当的
法律授权。 ·
研究与
应用有利于
环境保护的能源技术,并考虑技术的周期成本和外部效应,以及创造性的融资机制。 ·通过确认
项目机会并利用私人资本及其他资金,加快清洁能源
项目的实施以及有关技术的适当转让,也为在全球环境问题方面进行更广泛的合作打下基础。 实施 ·中国和
美国政府将各自采取
措施,支持本倡议的实施,江泽民主席和威廉·J·克林顿总统的首脑会晤确认此倡议是中美环境与
发展论坛的成果。 ·中国方面将由
国家计划委员会
牵头,会同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及国家
环保局,美国方面将由能源部牵头,会同科学和技术政策办公室及商务部,并商两国政府参与中美能源与发展论坛的其他有关机构,实施本倡议。 ·在本倡议的框架内,中国和美国政府的代表可就本倡议所涉及的合作进行具体磋商,签订有关协议,并每年向各自政府的领导人汇报实施的进展情况。 本协议以中文和英文写成,于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九日在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 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代表 曾培炎 佩纳 (签字)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