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将在四个领域试点生态补偿
人民网北京9月11日电 (记者孙秀艳)为推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国家环保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在四个领域开展生态补偿试点。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试点工作,建立重点领域生态补偿标准体系,推动相关生态补偿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为全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奠定基础。 环保总局此次印发的《指导意见》提出,将重点在四个领域推动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
一是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要理顺和拓宽自然保护区投入渠道,提高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平;引导保护区及周边社区居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降低周边社区对自然保护区的压力;全面评价周边地区各类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或功能区划调整、范围调整带来的生态帅,研究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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