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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联动,推进东南沿海红树林湿地保护
广东省林业局
我国红树林主要生长在东南部沿海的海岸湿地,是热带和亚热带海湾河口潮间带特有的植物群落,有“海上森林”的美誉,具有防风消浪,固堤保岸,保护生物多样性,促淤造陆、降解污染、减少赤潮、科研旅游等多种功能,是鱼、虾、蟹和鸟类的重要栖息和繁殖地。
广东是全国红树林分布面积最大的省份,全省红树林总面积10471.1公顷,占全国红树林总面积的45%,现有红树林种类20种,占全国红树林种类37种的54%。沿海13个地级市41个县(区)都有红树林分布。其中,粤中的珠江口红树林湿地与港澳地区同属一个湿地生态系统;粤西的湛江红树林群落与广西山口红树林相连,与海南岛东寨港的红树林隔海相望;粤东潮州拓林港的海岸湿地与福建诏安红树林相连。同时,粤、桂、琼、闽和港澳地区的海岸湿地宜林滩涂多,恢复发展红树林潜力很大,在国家层面组织建立粤港澳珠江口红树林湿地保护圈、粤桂琼北部湾红树林湿地保护圈和粤闽红树林湿地保护圈三大体系意义重大。
一、区域联动,建设东南沿海三大红树林湿地保护圈
建设粤港澳珠江口红树林湿地保护圈。珠江是我国的第三大河,珠江入海河口、滩涂和红树林广泛分布在粤港澳沿海地区,香港、澳门非凡行政区,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以下简称“两区五市”)同属珠江口湿地,粤港澳三地生态系统有着唇齿相依的关系。深圳和香港在伶仃洋的深圳后海湾分别建立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际重要湿地;珠海和澳门分别在琪澳与澳门路环建立了湿地自然保护区。广东省就治理和恢复珠江口湿地生态系统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进行治理,但由于“两区五市”在珠江口红树林湿地保护方面涉及“一国两制”,以前缺乏整体规划和合作联动,成效不甚显著。为切实做好保护和恢复珠江口红树林湿地生态的工作,有必要在国家层面上组织实施“粤港澳珠江口红树林湿地保护与建设工程”,充分发挥粤港澳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积极作用,共同保护和建设好珠江口红树林湿地,共同构筑粤港澳珠江口红树林湿地安全屏障,具体落实国家“一国两制”大政方针,促进“大珠三角”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建设粤桂琼北部湾红树林湿地保护圈。广东湛江红树林位于我国大陆最南端的雷州半岛,南与海南岛东寨港红树林隔海相望,西与广西北海红树林相联,所形成的中国北部湾红树林群落,对保护北部湾的海岸湿地和琼州海峡的湿地生态系统具有不可取代的地位。为此,国家分别在广东湛江、海南东寨港和广西北海建立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同时,中国北部湾红树林群落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先后把该区域的红树林群落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予以重点保护。为了维系北部湾海岸湿地以及南中国海的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安全,应在国家层面加强三地红树林湿地的保护,建立粤桂琼北部湾红树林湿地保护圈。
建设粤闽红树林湿地保护圈。广东汕头、潮州市是粤东红树林分布较集中的地区,与福建诏安红树林湿地紧密相连。该区域是我国台风登陆较多的地区,加强粤闽红树林保护圈建设,对保障粤闽东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高抵御台风海潮等湿地生态安全有重大意义。
二、东南沿海红树林湿地保护圈建设有利条件
(一)全国湿地保护规划全面实施,资金投入有保障。去年国家全面实施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中心将在五年内投入42.36亿元,地方也需投资47.69亿元,其中国家2006年就投入2亿元加强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的实施,为建设红树林三大保护圈提供了经费上的支持和保障。
(二)各省区重视红树林保护发展,地方积极性有保障。广东省高度重视湿地保护治理工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要求“我省要加强红树林的保护与建设”,并在省第十次党代会上所作的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强湿地、海洋、地质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省政府批准建立了省湿地保护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编制了《广东省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6-2030年)》,“十五”期间人工恢复红树林超过4067公顷,建立了12处红树林湿地自然保护区和2个红树林省级湿地公园,成立了“广州市国际湿地生态保护与建设联合会”和“广东省湿地教育基地”,开发了全省红树林湿地数据库治理信息系统,实施了中荷合作湛江红树林项目和汇丰/世界自然基金会海丰湿地示范项目。
据了解,各兄弟省区也十分重视红树林保护和恢复工作,如海南很早就颁布了红树林保护规定,广西也颁布了山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治理办法,福建建立了多个红树林保护保护区严格保护,并大力恢复红树林,因此,在国家林业局的推动下,各地红树林湿地保护和发展的积极性都大大提高。
(三)红树林保护和发展技术不断提高,技术支撑有保障。多年来广东省组织有关的科研院校开展了红树林湿地的基本概况的调查、生态效应和污染生态学的研究以及引种造林的试验,出版了《广东红树林研究》、《深圳福田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研究》、《红树林主要树造林与经营技术研究》等专著。福建省更是很早就在我国红树林保护方面开展了大量研究,取得了巨大的成果。各省区科研技术人员长期以来开展的基础研究,为全国红树林保护提供了坚强的科技支撑。
三、东南沿海红树林湿地圈保护策略
(一)建立区域红树林保护协调机制。建议由国家林业局的牵头,建立粤港澳闽桂琼红树林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由相关省(区)林业主管部门及港澳特区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定期交流保护经验与信息,探索湿地保护区域合作新模式,改善区域生态质量,共建和谐社会。
(二)编制区域性红树林湿地保护工程规划。粤港澳珠江口、粤桂琼、粤闽红树林湿地圈保护与建设涉及有关省(区)和两个非凡行政区,为统筹布局,明确任务,协调实施,需要国家林业局牵头,省(区)林业主管部门及港澳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参加,以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为依据,开展粤港澳珠江口、粤桂琼、粤闽红树林湿地圈保护与建设工程规划,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逐步予以实施。
(三)加大投入,加快红树林湿地保护恢复步伐。湿地保护是一项重要的生态公益事业,做好湿地保护治理工作是政府的重要职能。当前湿地保护和开发的经费严重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湿地保护和恢复的瓶颈。我国红树林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珍贵的红树林湿地为各地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巨大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但由于红树林的恢复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国家应多渠道加大沿海和红树林湿地保护恢复的资金投入,按照《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确定的目标,加快粤、桂、闽、琼、浙等省区红树林湿地保护和恢复步伐,使沿海红树林生态安全体系合拢,构筑我国沿海第一道生态安全屏障和粤港澳珠江口、粤桂琼和粤闽红树林湿地保护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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